房屋继承过于麻烦,如果一直不办理会有什么后遗症?

2024-07-27 23: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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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办理继承公证一般需被继承人所有健在厅坦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到公证处,带好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扮滚桐明、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遗产的证据证明材料。看你说法,被继承人可能是“死在其母亲之前”的那个人,“其母亲”在其遗产分割前去世,涉及“其母亲”的继承人转继承。如果房子一直在被继承人名下,一直可以要求继承分割,一般不存在20年的问题,但将来怎样一般说不准,一般时间越久,要提供的材料越多,越难取得。一般行为决定后果,建议咨询当地专业人士。备缺

回答(2):

确实很麻烦的事,1是可以申宴简指请上门公证,并办理后续过户手续,2是可晌配以到法院自诉,完成确权。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不管怎么房子都不会被国家回收,除非拆迁,拆迁补偿或者咐仿产权置换都是极其麻烦的事。

回答(3):

看搭核来同病相怜的还是比较多的,父母死在爷爷奶奶前面多了很多继承人继承,我也是一直拖着以后看看政策吧 说不定会改继承法的 不急的处理的拿拿话还知敏掘是先放着再说,急得话就直接法院诉讼确权然后去办理过户手续 但是费用比较多也耗时。

回答(4):

跟你遇到一样的问题,闹心透了,也不想办,可就是怕以后更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