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必须做伤残鉴定吗?如果没有造成残疾或丧失劳动力,不做伤残鉴定的话,赔偿医疗费吗

2025-04-13 15: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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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过治疗没有残疾不影响劳动能力的,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不存在残疾的工伤职工,享有以下待遇:
  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按上班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