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不合理的,它收取的5元钱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救济途径:1、可以直接想它所要,并要求它将电脑中的照片删除。2、向法院起诉。另,它如果今后使用宝宝的照片做宣传,那就以侵犯肖像权被侵害,向法院起诉。希望此事能顺利解决
他这样做是不合理的,你要求销毁底片是你的权利,他不敢说不销毁
这个当时签约就写好的,没办法的。除非签约时另外约定。你可以要求影楼方面销毁,不过现在都是电子文档不是胶片,很难做到彻底。
这个都是霸王条款,没有办法!谈合同之前,看看能不能白纸黑字吧!
个人意见,合理。毕竟是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