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寄东西回来要交税吗?

2024-11-02 17: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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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从美国寄东西回来是要交税的。
具体地说,交税就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规定,集体或个人收入按照一定的比率的把一部分所得收入缴纳给国家。
交税又称纳税,是自然人或法人向国家税务机构交纳税款的行为和过程。例如:交纳海关税,就是指进出口商或其代理人依据海关签发的税款缴纳证,在规定的日期内,向海关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
国家的经济基础,主要来源就是税收。不能说老百姓百分之百的享受到了国家的福利,但在某些层面上对我国公民确实有一定的益处。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得到的,国家为灾区重建拨的款单靠人民捐款和外援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国家的三峡水利工程,为半个中国供电。铁路也是个人开办不起来的。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但税收同样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具体解释如下:
1、个人所得税义务人:
(1)居民纳税人,A.境内有住所 B.境内居住满一年;
(2)非居民纳税人,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居住不满一年。
居民纳税人具有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仅境内所得纳税针对个人收入的一种税。税前月薪18000元,对应的个人所得税为2337.64元。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增值税是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的一种税。购买500元的书籍和200元的CD唱片,价格中就包含了87元增值税(500/1.13 *13% + 200/1.17 * 17%,图书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电子音像制品增值税税率为17%)。此外,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3%,服务业“营改增”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暂定为6%、11%、17%三档(有形动产租赁为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回答(2):

要交税的,现在是行邮税,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合一的综合税。不过采取的是抽查的方式,看运气的。但是电子产品、高价值、奢侈品牌、大件物品都比较容易被抽到。

回答(3):

一般的普通物品不会
如果邮寄的是贵重物品奢侈品 如名牌手表 苹果手机产品 肯定需要交纳进口税

回答(4):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规定:
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下同),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超出的,仅征超出部分;
在按调整后的限值和免税额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
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虽超出限值规定,但确属个人正常需要的,可从宽验放。化妆品的税率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