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自费的还能医保报销吗

2024-12-01 0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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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报销条件的就可以报销的。依照本条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但是只有住院才可以报销,先行全额自费结清,携带本人身份证、发票、住院证、费用清单去医保部门报销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条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