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夫妻一方认为双方感情破裂难以继续共同生活时,是可以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如一方有家暴、重婚等过错的,无过错方可要求有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的理由要求补偿,是缺乏法律依据的,从法律角度是得不到支持的。当然,如果另一方愿意补偿,则遵从其自愿。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