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申报和纳税期限怎么规定的?

2024-11-16 00: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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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时间是3,6,9,12月份(每月10日前)申报本季度的

3月10日前申报1月1日-3月31日的土地使用税,
6月10日前申报4月1日-6月30日的土地使用税
9月10日前申报7月1日-9月30日的土地使用税,
12月10日前申报10月1日-12月31日的土地使用税
以上税种只有在3.6.9.12月份才会出现,别的月份不出。
申报方式是
平米*计税依据(数量)=年缴税额
平米*计税依据(数量)/4=每季度的税额
房产税的申报看你是自有房产还是租的
自有房产是房产原值(你的买房金额)*70%*1.2%=年房产税纳税额
租的房产是年房产租金*12%=年房产税纳税额
注:
房产税的纳税期限分为两种
一是全年交纳(每年的3月份,整月都是申报期)
二是半年交纳(每年3月份申报上半年的房产税1月1日-6月30日,每年9月份申报下半年的房产税7月1日-12月31日,也是整月都是申报期)
上面两种申报方式,全年税额是一样的,不过一个是1次交1年的,一个是分2次交纳而已。馨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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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为按年计算,分月缴纳,申报期限为月度终了15日内。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的,按年计算,分月缴纳,征期为月份终了后15日内。依照房产租金缴纳房产税的,按次或按月计算,于月份终了后15日内或开具发票时缴纳。
对国税机关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经纳税人申请,主管地税机关核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按季申报纳税,申报期限为季度终了15日内;对于实行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的纳税人,年度应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度分别在1000元(含)以下的,纳税人可以申请每年1月份一次性全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