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在多个单位任职取得多份工资薪金的人,还有自由职业写稿获得稿费等多项收入的市民只要综合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就要补缴个税。个税清缴马上到来,补税的人群远远低于退税的的人群。暂定两年内那些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具有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我们获取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综合所得只要超过十二万元就要进行缴纳个税,如果是在累计预扣法算得高于六万元的就需要补缴个税。对于那些收入来源广,收入较多的市民来说就需要去税局办理汇算清缴进行补缴个税。这是一项纳税人的义务,否则的话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绝大多数人都会发现自己的工资所得都没有增多,而所交的个税反而增加,这是新说法规定的算法所导致的结果。这次汇算清缴涉及的人员较多,据不完全统计设计1亿多人,比较好的结果是退税的人群占了一大部分,补税的人群比较少。那些除了有固定的工资薪金收入外,还有稿费收入的话,综合所得只要超过6千元的人员就会被税务局纳入补税行列。
需要注意的是,退税是个人权利,需要纳税人主动汇算清缴,向税务局申报退税。那些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以上的市民就要交税,反之则要退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规定,“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纳税人需要补税。
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但是,从有利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国务院对2019年度汇算补税作出了例外性规定。
即:只有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税。
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主要如下: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
51个税提醒,个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在税务机关通知后,个人一定要及时改正和补缴税款,否则税务机关将会暂停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优惠。暂停后,居民个人只有按规定进行更正并经税务机关确认后,方可继续享受扣除和追补以前扣除。
没有缴税的需要,还有之前不合格的也要补交。
应该有很多人都需要补交的吧,因为这个是经常忘记的。
那些没有缴清税的人是需要补税的,应该会有很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