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一家印刷厂做普工3年多了,老板一直都不安劳动法标准给工人发放工资我们该怎么办,

2025-04-03 06:33:40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回答(2):

这个可以直接去当地所属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家印刷厂,请他们出面为自己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