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由单位和个人各按照此比例上缴。
各地的事业单位五险一金缴费政策是不一样的,具体的事业单位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以福州市的五险为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个人缴费费率为8%。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1%。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各为12%。
由于各地区的经济情况不同事业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也会存在差异,一般来说,事业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百分之十二,由单位和个人各按照此比例上缴。
扩展资料:
关于事业单位五险一金的缴纳规定:
1、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也是强制的,符合缴存条件(外省市城镇常住户口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除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
3、事业单位公积金为单位与职工各缴一半,但也有不一样的,有单位交的多。要看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同意单位怎么交;
4、事业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是由市政府直接管理;
5、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计算为: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国标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第十三个月工资;事业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网—《关于调整2018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是单位12%,个人12%。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1、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自2014年1月起,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为12%,个人缴存比例暂维持原比例不变;
2、企业及其他单位,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单位自身经济状况良好可提高缴存比例,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不得超过24%;
3、企业因亏损等特殊原因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经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初审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复,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各5%,事业单位根据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借款人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8、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住房公积金是按本人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比例缴纳。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
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
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适应的对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和三资企业中方员工,均属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象。其中包括教师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