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
(2)例外: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提起上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这种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即予裁定驳回申请。
联系你的会计师委员会,或其指定的,以决定是否上诉选项可用在你的管辖权,如果是,以获得详细的说明。为了有资格获得上诉,你将被要求提交一份正式的请求,你获得董事会的批准,并支付所需费用。注意,选择申请上诉,只有很短的一段时间后你的分数已经向你报告。如果你申请上诉期限日期后,您的要求将不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