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公积金和市直公积金主要有以下四个不同点:
1、购买者不同:省公积金一般是铁路单位,国家机关单位买的,一般的企业都是买市公积金,
2、可用地点不同:省公积金可以全省内用,市公积金只能再市内用的。
3、还贷方式不同:贷款为组合贷款,省公积金的话,可以先还商业贷款的部分,再还公积金贷款的部分。市公积金,则需按一定的比例同时还,可能年限会比较长。
4、占的比例不同: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在贷款额度上会有一定的差别,一般来说,市公积金可占70%,省公积金则占50%。
扩展资料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
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
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4、法人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通知还就提取额度,租房提取的条件,提取审核效率等问题作出了更多规范与说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公积金
省直公积金中心是指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及相关的管理、监督活动。市直公积金主要是市行政区域内。
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区别:
1、市公积金得先把购房全款凑齐过完户之后再去申请贷款,而省公积金就不需要这样。
2、有些省在首套房上,省市公积金贷款都一样,但在第二套住房上,省公积金是按房子来看的,第二套房用公积金,首付50%;而市公积金是按使用公积金的次数来看的,如你第一套住房没有用公积金,那第二套住房你的公积金贷款是按首套住房来算,即首付30%。
3、主管部门不一样,省公积金为省级公积金中心,市公积金为市级公积金中心管理。
4、使用区域不一样,省公积金可以在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市公积金只能在所在市级城市。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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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办法
按照我国现行公积金管理制度,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外,我国各省自治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分散于全国各地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因此,各地市民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也需要到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为方便市民查询,除西藏外其它各地(个别除外)均已实现公积金网络查询。
住房公积金查询办法主要有5个:
1.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大厅窗口查询;
2.公积金联名卡办理单位、银行查询;
3.全国陆续开通12329声讯服务热线查询;
4.网络查询接口;
5.可登陆当地公积金管理网站查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公积金查询
省公积金贷款与市公积金贷款的区别:
1、购买者不同
省公积金一般是铁路单位,国家机关单位买的,一般的企业都是买市公积金,
2、可用地点不同:
省公积金可以全省内用,市公积金只能再市内用的。
3、还贷方式不同:
贷款为组合贷款,省公积金的话,可以先还商业贷款的部分,再还公积金贷款的部分。市公积金,则需按一定的比例同时还,可能年限会比较长。
4、占的比例不同:
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在贷款额度上会有一定的差别,一般来说,市公积金可占70%,省公积金则占50%。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无论是那里交纳只要满足《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都可以进行贷款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二)本人住房公积金已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住地所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年以上;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备支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首期房价款30%的自有资金;
(五)对自有住房进行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
(六)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物,或由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时,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下列资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三)单位出据的有关借款人的职业及收入情况证明;
(四)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有效批准文件;
(五)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省公积金一般是铁路单位,国家机关单位买的,一般的企业都是买市公积金。具体情况建议询问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