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证明法院可以签定吗,房屋所权是我,我两个哥同意放弃继承由我一人继承双方同意并签了名字,同时还有

2024-11-30 12: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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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事人之间有自愿放弃继承权的,并出示声明的,应该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同时,如果双方存在继承争议,可以选择起诉。根据《继承法》第十五条规定,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2):

  1. 在房产证没有过户到你名下之前,房子的所有权就不是你的。过户到你名下之后才是你的。

  2. 法院不会管签这样的协议。你们私下签的协议即使有见证人,日后你哥反悔也可能推翻协议。

  3. 建议:如果你父母的继承人只有你们三个,让你两个哥和你一起带上你们签的协议,到房子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你是继承公证,你2个哥是放弃继承并赠与你的公证。拿到公证书后再到房管局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