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工程中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能同属于一家单位吗

2024-11-01 15: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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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同属于一家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规模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哪磨枯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游蔽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五条 工程李洞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回答(2):

监理和设计可以是一家的,也可以与建设单位有关联;只是不能和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有关联。

回答(3):

已取得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可以同时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具有甲级设计资质(不含建筑事务所、专项甲级、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与主营业务相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大衫具有乙级设计资质,或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申请主营业务以外滚察腔的专业没贺工程类别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应从专业乙级及以下资质开始申请。

回答(4):

回答(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做档丛工程的监理业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文)第八条纯樱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敢于正当的招标投标活动,严禁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禁在同一经营实体或同一行政单位直蠢腔接管辖范围内搞设计、施工、监理“一条龙”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