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打鉴定为轻伤,经派出所调解对方赔偿了我,三个月以后对方开始威胁我现在可以反悔吗是否还能追究他们

2024-12-04 00: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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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是要求公安机关以刑事立案,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二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各项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主张伤残补助金等。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回答(2):

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调解并已依约履行以后,不能再追究对方的责任。

回答(3):

一码事是一码事,你现在可以以威胁你报警。

回答(4):

如您要求处理对方恐吓的行为,那么可将对方威胁的内容录音保存证据,并报警向警方提供这些证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对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罚规定,您可据此要求警方处理。

回答(5):

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