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与奢侈品税有什么区别?

2024-11-22 08: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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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4月1日起,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将进行全面调整。这是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
此次消费税调整,大体分三类:一是抑制消费类,对人们身体有损害的白酒、烟草等税率调高了;二是收入分配调节类,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高档消费的税目并取消了已经成为大众消费品的护肤护发类消费税目;三是能源节约环保节能类,比如增列了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

2006年消费税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新增税目:
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
成品油税目,原汽油、柴油税目作为该税目的两个子目,同时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

取消税目:
护肤护发品;

调整税目:
白酒、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

对于何谓“奢侈品消费税”,对它如何界定的问题。我认为“奢侈品消费税”即对奢侈品征收的一类消费税而已。那么何为“奢侈品”呢?我认为这是很难确定的一个问题。目前对于“奢侈品”国内并无准确定义和划分标准。事实上,对于奢侈品到底如何划分也存在一定的争议。譬如人们熟悉的汽车、高档服装等究竟是高档商品还是作为奢侈品就存在争议。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奢侈”的定义总是相对的。例如,在十三、十四世纪,糖和香料是奢侈品,但在今天它们却成为再普通不过的日用必需品。电话和手机在20世纪90年代初是奢侈品,到了今天已演变成城市居民的大众化产品。因此奢侈商品定义并不容易。与出台消费税的1994年相比,人们生活水平已不可同日而语。某些被作为奢侈品而被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已走入寻常百姓家。护肤护发品就是典型一例。
所以,消费税就需要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适时进行调整,这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