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为20%
0-20000税率为20%
20000-50000税率为30%
50000以上税率为40%
每次允许扣除额为4000元以内扣800,4000元以上扣20%
例:一次取得劳务收入3000元则交个税(3000-800)*20%=440元
一次取得劳务收入30000元则交个税30000*(1-20%)*30%=7200元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附件
劳务报酬所得适应的算扣除数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2
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无需证照经营,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所得。其范围有从事设计、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等。
其计税按20%比例税率;但对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20000元以上有加成征收,即20000元~50000元,税率30%;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0%。
①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800)×20%
②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1-20%)×20%
③每次劳务报酬所得>20000元 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说明:张某于2008年10月外出参加营业性演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60000元。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其他税费)。
该纳税人一次演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按税法规定应实行加成征税。
(1)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48000(元)
(2)应纳税额=48000×30%-2000=1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