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师证怎么考?都要考哪几个科目??

2024-11-08 13:43:4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营养师自己考两门理论和实操的,目前不接受个人报考的,本校常年报考,直取,可查

回答(2):

您好!您可以去超职教育了解下!营养师的报考不支持考生以个人的形式直接报名参加考试,所以营养师是不可以自学考试的,想要考取营养师证书就要向培训机构报名,指定时间参加考试即可。热爱营养、关注健康、希望在营养健康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的人群。报考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1)大专以上学历;(2)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在校生;(3)持有教育学、医学、营养学相关技能证书。考试分别在4月、6月、9月、12月,全年均可报考!

回答(3):

回答(4):

学化工也能考营养师!营养师职业认证情况如下:
一、职业等级
国家营养师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助理营养师(国家五级)、中级营养师(国家四级)、高级营养师(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
二、培训对象及申报条件
1、助理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1)持有高中或相关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技校)毕业证者;
(2)持有初中以上学历并从事过相关工作(餐饮、食品、营养品、保健品、美容院等行业)1年以上。
2、中级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持有高等学校(大学、大专、高职)毕业证,从事相关职业工作人员及在校生;
(2)持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技校)毕业证,在相关职业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3、高级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包括大专)文化程度;经本职业助理营养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结业)证书;
(2)
取得中级配餐员职业资格证书4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营养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结业)证书;
(3)在教学、科研及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科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或护理等相关专业5年以上者;
4、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取得本职业助理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校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科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或护理等相关专业并有8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以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经本职业营养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校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在教学、科研及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本职业或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科学、预防医学或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10年以上

5.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取得本职业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养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校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科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或护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校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在教学、科研及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本职业或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科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或护理等相关专业15年以上者

回答(5):

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新职业试行期间: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三部分,其中职业道德和理论知识考试题型是选择题,采用题卡作答。专业技能考试题型是综合应用,采用纸笔作答。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
其中,公共营养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4)具体考评办法
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学习学时;
领取准考证;
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
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达60分以上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国家岗位资格证书;
有一科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下次重新申报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