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十级后公司是否要及时给我应得的补偿,如果没,在公司放假期间可以享受工伤工资吗?伤还可以继续治疗

2025-04-13 11: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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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伤 停工留薪期 工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医疗期 期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回答(2):

可以得到补偿,如果不给可以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