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写得很明白,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甚至要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但在去年年底国家督导检查组对黑龙江、河北、山西、云南等省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发现一个有意思的事情,那就是多县并没有达到。针对这一现象,国务院发布三个文件,全部都跟教师待遇有关联,明确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对达不到的省份采取问责并公布等措施!
于是不少网友直接解读,2020年对于中小学教师必然是“加薪年”,更是大胆猜测,既然教师工资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是统一的,那么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以及绩效工资成为三大涨薪突破口,跟着笔者来看看这样的猜测是否有道理。
第一、教龄津贴。关于这项津贴制度于1985年实行,一个月封顶10元的标准,在现在看来令人啼笑皆非,殊不知在1985年这10元也是笔不小的数目,因此说提高教龄津贴也无可厚非,毕竟实施起来相对简单,也有利于中小学老师队伍的稳定性,以河南省为例,在去年实施教龄津贴改革制度,每增加1年,每月工资发放教龄津贴10元,30元的教龄每月津贴300元,也算是率先做出表率,让其他省份的老师纷纷表示可以效仿。
第二、班主任津贴。“钱少事多”是大多数对于班主任的印象,从2009年实施绩效工资后,很多地方中小学班主任近从绩效工资算,那就更少了,于是越来越多的老师排斥当班主任,但也就是河南规定,单列中小学教师班主任津贴,每月不低于400元。因此大胆预测,班主任津贴标准上涨势在必行。
第三、绩效工资。教师绩效工资一直以来备受诟病,更有人这样形容教师绩效工资,那就是用老师的钱来奖励老师,根本起不到激励作用,让绩效工资不再成为“笑话”有人提议原来的绩效工资全部100%打入老师自己账户,由国家拿出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老师们进行考核。
如果真正愿意提高一下教师待遇,就不要拿“不低于公务员工资”这个难以说清楚的标准来做参照,只要在教龄津贴和绩效工资上做到有与时俱进的增量,就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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