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在同一家银行办理,同一家办理时为了还贷方便,这属于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组合贷款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办理组合贷款的要求
1、商贷公积金贷要在同一银行
组合贷款包括了公积金和商贷两种,通常公积金贷款需要在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办理,因此出于风险的考虑,不少地区银行都要求两种贷款必须在一家银行办。
2、公积金要满足缴存年限
多数城市对公积金缴存时间的要求是申请贷款时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部分年轻人公积金可用额度有限,即使可以申请组合贷款,商贷部分可能占得比例更大些,不太适合用组合贷款。
3、需要协商
由于组合贷款涉及面广,所以申请流程复杂,往往需要几个月以上,所以一般的开发商或房东也许不会同意这样做,大家要提前协商。
4、商贷、公积金贷款年限要一致
组合贷款需要同时满足商贷和组合贷款的条件,包括贷款利率、贷款首付、贷款年限等,公积金和商贷对利率和首付都有着各自的要求,而贷款年限则必须相同,因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设定的是同一抵押物,也就是贷款人申请购买的房子,如果二者贷款期限不一样,就会出现“一种贷款到期,一种贷款没到期”的局面。
部分城市的招行有开展公积金组合贷款,请您在8:30-18:00致电95555选择3个人客户服务-3-3-8进入人工服务提供贷款城市及用途尝试了解所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