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当于省长,实际上唐朝时已经把太守更名为刺史了。
太守是秦朝至汉朝时期对郡守的尊称。汉景帝更名为太守,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历代沿袭不变。
南北朝时,新增州渐多。郡之辖境缩小,郡守权为州刺史所夺,州郡区别不大,至隋初遂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则专称知府。
太守又称郡守:
中国古代的一种地方职官,一般是掌理地方郡一级的行政区之地方行政官。战国时就开始设置郡守。当时,列国在边境冲突地区设立郡的建制,作为综合行使军政权力的特别政区,长官称守、郡守,治水能吏李冰就曾经做过蜀郡的郡守。
刺史,又称刺使,职官。“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 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
汉初省,旋复置。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又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
以上内额参考:百度百科-太守
太守相当于现在厅级官员,就是地市级的
市长。。。。。
各朝代的太守地位和职权不一样,大致相当于省长到市长之间。
守作为正式官职始于秦、终于隋。秦称郡守,汉景帝时更名为太守,秦至汉初实行郡县两级制,此时的郡守直接对皇帝负责,全国40余直至100余郡国,相当于省长(但管辖范围肯定比现在的省小得多)。汉武帝时分全国为13州,置刺史作为监察官,到东汉时刺史逐渐变为行政长官,因此国家变成了州郡县三级制,此时的太守就相当于市长级了。
隋以后诸州变得很小,州刺史也就相当于以前的太守,故太守也成了刺史以及明清时期的知府的别称,基本上仍是属于市长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