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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快餐店当收银员,试用期五天,一天三十块,我干了四天不干了从法律上讲应该给工资吗?
我在快餐店当收银员,试用期五天,一天三十块,我干了四天不干了从法律上讲应该给工资吗?
2025-04-13 02:01:29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只要工作了就应该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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