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旷工自动离职公司不给我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2024-11-28 03: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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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单位应当向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建议通过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权。而且公司可能涉嫌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劳动者辞职的,有提交通知用人单位和交接工作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有开具离职证明的法定义务。劳动者自离的,没有提前履行提前通知和交接工作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予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开具离职证明、结清工资等),不算违反劳动法。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的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动离职

回答(2):

如果你旷工以后离职,公司不给你开离职证明,你可以去起诉它。

劳动者旷工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为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开具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以何种原因离职,公司都要给你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给你开辞工单.

有辞工单,你就可以办理社保,公积金等相关手续.

公积金能不能敢出来,关键看当地的提取政策,一般外地户口,离职后可以提取公积金。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回答(3):

单位应当向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建议通过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权。而且公司可能涉嫌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劳动者辞职的,有提交通知用人单位和交接工作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有开具离职证明的法定义务。劳动者自离的,没有提前履行提前通知和交接工作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予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开具离职证明、结清工资等),不算违反劳动法。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

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回答(4):

(律师呼叫中心邀请杭州律师为您解答本问题) 刘律师:要求单位开具退工证明。协商不成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于律师:要补办离职手续,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相关知识——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要承担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应该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的证明书。 《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因此,劳动者在离开原单位时,应当要求单位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有为依法离职的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法定理由或者约定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索赔的途径有三个:一为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二是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三是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赔偿之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回答(5):

你这是自离啊,公司有权利不给你开。要看老板怎么做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