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可以去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销售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销售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6、房屋所有权证书;
7、买卖合同(原件);
8、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我国法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工作。也就是说本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产权过户。
过户流程:
领表:《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确认单》,填表;
交易:买卖双方验人签字;
查档:查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有无抵押、查封(上午查下午出结果,下午查次日出结果);
鉴定:做《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核价:财政部门根据《房屋买卖(置换)合同》的成交金额评估房价;
地税:缴纳卖方房产营业税(免税的地税部门开具免税确认单)和印花税,印花税买卖双方各万分之五;
第二天或第三天交件七天后交契税:交纳契税;
领取契证交手续费:交纳交易手续费封卷;
领取证回执此后十个有效工作日后;
领证:买方拿身份证原件取房证。
房产过户在哪办理需要多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