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已经3年了女方一直不给抚养费现在还反悔

2024-11-22 06: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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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要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孩子抚养费。
  如果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男方可以凭离婚协议到法院依法起诉女方维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等到庭审结束。
  《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
  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回答(2):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