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复仇》是《野草》中的一篇重要作品。以散文诗的形式,集中而深刻地表现了以“毫无动作”对“看客”“复仇”这一主题。
开篇两段,以塑形又似乎议论的口气,谈论热血造成的温热,体现了生命之力:它首先引发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吸引和接近,由此得到“生命的沉酣的大欢喜”;同时,如有人以利刃刺穿其皮肤,则有鲜血喷灌于杀戮者,双方或得到、或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前者为静态的生命力的价值呈现,后者为动态的生命力的体现、发扬。“大欢喜”,乃佛家语(佛教中的天神“欲天”和“爱神”即又名“欢喜天”,作裸身拥抱状),此指宗教般的欢欣,极言其喜。
至第三段,始点出二人──“他们俩”(在后来作者致郑振铎的信中,才点明为“一男一女”;于本文中只能从其“互相蛊惑,煽动,牵引,拚命地希求偎倚,接吻,拥抱”中猜测其互为异姓)。
唯其“裸着全身”,才可见出其皮肤、皮肤下血管里的血,鲜红的热血。二人“持刀对立旷野中”,所欲何为呢?
第四段点明其二人之间两种关系的极端状态:或“爱”,则拥抱;或“杀”,则为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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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创作背景:
鲁迅的《复仇》作于1924年的年底,因为五四的退潮和兄弟的反目,他那时的心境颇为落寞,这样落寞的心境与《圣经》中耶稣受难的故事共鸣,就形成了这篇短文悲愤阴冷的色调。
这篇短文对耶稣被钉上十字架的描写,采用了一种二元对立的结构:兵丁们的钉杀、路人的辱骂、祭司长和文士的戏弄和被同钉的两个强盗的讥诮,构成了四周无尽的敌意,而耶稣则是在这无尽的敌意中,也在手足的痛楚中,玩味着被钉杀的悲哀和就要被钉杀的欢喜。
本篇散文诗,其精巧的构思,象征性的人物,细腻而尖新的描写,复沓而有力的语句,铸成了强烈的感觉和思想的冲击力。这一成就也是《野草》中许多篇什的特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复仇
《复仇》与《复仇(其二)》,是《野草》中命意比较明白的两篇。鲁迅曾解释说:“因为憎恶社会上旁观者之多,作《复仇》第一篇。”又说:“我在《野草》中,曾记一男一女,持刀对立旷野中,无聊人竟随而往,以为必有事件,慰其无聊,而二人从此毫无动作,以致无聊人仍然无聊,至于老死,题曰《复仇》,亦是此意。”这段话还注明了他们俩的性别。
对“其二”,鲁迅虽未有说明,但主题也较明显,所写耶稣被以色列人钉在十字架上的故事,是取自《圣经·新约》的《马可福音》和《马太福音》。这里侮辱、讥诮并动手钉杀耶稣的群众,已经不是活得无聊的旁观者了,他们竟然亲手将解救自己的先觉者杀害,客观上已起了帮凶的作用。
耶稣的这个结局,可以说概括了古今许多改革家与先行者的悲惨遭遇。无论是旁观者还是帮凶者,对这些愚昧麻木的群众,当然无所谓复仇。取名“复仇”,其实是表现了作者的深沉的悲愤。
《野草》中有不少用象征主义方法写的,而且艺术上极精致的作品。但也并非每篇都是象征主义,这两篇《复仇》,用的是地地道道的浪漫主义方法,这说明《野草》的艺术方法是多样的。
散文诗是诗,诗的品格是抒情。这两部《复仇》都有很简单的情节,但不是叙事性的,仍然是抒情的。抒情的方法就是通过诗中挺拔地矗立在群小中的正面形象,寄托作家的满腔悲愤之情。两篇都塑造了悲剧性的崇高的人物形象,这是很值得注意的。
人物形象与作家的情感,二而一地交融着。形象的客体(人物)不是却同时又是抒情的主体(抒情主人公)。裸体男女以死人们的眼光,赏鉴这路人们的干枯,耶稣“悲悯他们的前途”,“仇恨他们的现在”、这里都凝聚着一个先觉者在丑陋的人文环境中的寂然、怆然、愤然的感慨。正是这种情感,引起人们的强烈共鸣,产生了抒情的艺术力量。
再则,虽有情节,目的却不在于交代某一报仇雪耻故事的本末,不过是借着那样的场面,渲染人物在特定情景下的思想活动和感情波澜。真正的目的还在抒发情感。
《野草》中的多数部分,包括这两篇《复仇》,其艺术表现给人以特异之感。在《复仇》中,用了裸体男女的形象,这在当时无疑是相当特异的。首先这是为了承接开头第一段,既然人的皮肤是薄的,鲜血是美的,那么让皮肤祼露在外,才能显现这美。
其次,这里当然含有外来文化的影响,一男一女裸体共处的模式,可能始于《圣经·旧约》的《创世纪》,那伊甸园中的亚当夏娃的故事。我国传统文艺中没有这样的模式;描写裸体男女,也不合我们的欣赏习惯。
好在20年代已有许多人理解、接受希腊人体艺术,知道那些裸体的是神,是战士,是英雄的形象(钉上十字架的耶稣,也是裸体的),从《复仇》给出的语言符号,可以联想到《掷铁饼者》、《赫尔克里斯》以至《大卫》的艺术形象。由联想产生的健壮有力的体魄,肯定加强了复仇者的人格力量。
同时也与周围的看客,形成强烈的对比。他们虽然著衣,而且“衣服都漂亮”,但却是那么无聊、卑琐、渺小。这就极鲜明地把这两种人完全区别了开来。这两个用蔑视的眼光,对着周围群众的裸体人像,如果由雕塑高手做成塑像,为什么不可以产生《拉奥孔》一般的效果呢?看来这题材不仅可以写散文诗,也颇适于雕塑艺术。
《复仇(其二)》中的耶稣形象,也是外来的,中国现代文学作品中用他做题材的也极少。这两篇散文诗说明鲁迅从古希腊和希伯来文化中,也吸收了一些可用的因素,丰富自己的艺术创造。
人物形象身上贯注了作家的悲愤情绪,这是《复仇》和《复仇(其二)》的基本感情色彩。但在具体描绘中,突出的却是轻蔑,用轻蔑来反衬悲愤,这和《记念刘和珍君》等文的直接描绘悲愤是不同的。
因为只有把悲愤化为轻蔑,才能完成“复仇”的主题;而轻蔑只有有了悲愤做内涵,才显得那般深沉而坚实。在“其一”中,这轻蔑 是由路人们的反应表现出来的,即写轻蔑的效果:“觉得有无聊钻进他们的毛孔,觉得有无聊从他们自己的心中由毛孔钻出,爬满旷野,又钻进别人的毛孔中。……终至于面面相觑,慢慢走散。”
把“无聊”具体化为小爬虫,游漫于空间,无孔不入,又非常活跃地钻进钻出,好像有孙悟空的瞌睡虫一般的魔力。于是希求鉴赏他人者倒过来被他人所鉴赏,双方调换了 位置。从这样的艺术描绘中反射出轻蔑的力量。
在《复仇(其二)》中则直写耶稣的感觉。他虽然感到透心的痛楚,但却“痛得柔和”、“痛得舒服”,并且“沉酣于大欢喜和大悲悯中”。前者是肉体上的真实感觉,后者是心理上的满足,二者完全相反。这正是对凌辱者的轻蔑所产 生的一种感觉转换,而不是什么表现为群众视死如归。
《复仇》和《复仇(其二)》在语言上,如选词、表述、语调等,也颇特异。一些词的使用法,如“这样地至于永久”、“较永久地悲悯”等,或虚词的叠用,如“甚而至于居然”等,还有某些夸张的修辞:“得到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等,都显得很特别,与众不同。这对于造成艺术的特异感,也是重要因素。
这里显然有尼采的《查拉斯图拉如是说》的影响,在鲁迅的第一本杂文《热风》,还有《野草》的某些篇中,都可以看到这类尼采式的语言的痕迹。这种语言的特异,也造成一种不俗、不谐、不训的文章格调,有助于表现抒情主人公的背逆传统和世俗的性格,加强了作品的批判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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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是鲁迅创作的一篇散文诗,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语丝》周刊第七期。
概述
人的皮肤之厚,大概不到半分,鲜红的热血,就循着那后面,在比密密层层地爬在墙壁上的槐蚕更其密的血管里奔流,散出温热。于是各以这温热互相蛊惑,煽动,牵引,拚命地希求偎倚,接吻,拥抱,以得生命的沉酣的大欢喜。
但倘若用一柄尖锐的利刃,只一击,穿透这桃红色的,菲薄的皮肤,将见那鲜红的热血激箭似的以所有温热直接灌溉杀戮者;其次,则给以冰冷的呼吸,示以淡白的嘴唇,使之人性茫然,得到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而其自身,则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这样,所以,有他们俩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
他们俩将要拥抱,将要杀戮……路人们从四面奔来,密密层层地,如槐蚕爬上墙壁,如马蚁要扛鲞头。衣服都漂亮,手倒空的。然而从四面奔来,而且拚命地伸长颈子,要赏鉴这拥抱或杀戮。他们已经豫觉着事后的自己的舌上的汗或血的鲜味。
然而他们俩对立着,在广漠的旷野之上,裸着全身,捏着利刃,然而也不拥抱,也不杀戮,而且也不见有拥抱或杀戮之意。
他们俩这样地至于永久,圆活的身体,已将干枯,然而毫不见有拥抱或杀戮之意。
路人们于是乎无聊;觉得有无聊钻进他们的毛孔,觉得有无聊从他们自己的心中由毛孔钻出,爬满旷野,又钻进别人的毛孔中。他们于是觉得喉舌干燥,脖子也乏了;终至于面面相觑,慢慢走散;甚而至于居然觉得干枯到失了生趣。
于是只剩下广漠的旷野,而他们俩在其间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干枯地立着;以死人似的眼光,赏鉴这路人们的干枯,无血的大戮,而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复仇(鲁迅散文诗其一)
本首散文诗是《野草》中的一篇重要作品。《野草》的基本特点是其“独语”性,即它不像作者的“杂感”(后称为“杂文”)类作品,是直面现实,以寸铁杀人;也不像作者同时期所写的“随笔”,无所顾忌,任意而谈。它是面对作者内心,捕捉某种萦绕于心的意象、思绪、意念,以瑰玮奇谲的语言,独自言语,类似于“自言自语”(作者此前在1919年即有《自言自语》一组小散文诗,可视为《野草》的雏形)。更因作者有意“措词含糊”,故其情其意,只是作者自我有所感知,他人则难以索解。解读这一类作品,一要顾及散文诗的特殊形式:形象化的构思过程,多用比喻以至象征、回环复沓等修辞手段,意蕴含蓄,可意会而难以言传;还需注意其“互文性”,即作者相似的意思在其他文本中也有表露,虽然形式不同、手法不同,但其指向有一致性,可以互为解说之资。
“复仇”是鲁迅从早年至晚年,念兹在兹、一以贯之的一个思绪。几十年间在他心头萦绕不去,回环往复,多次谈及,遂成为其作品和思想的重要主题之一。
鲁迅揭示的中国国民的劣根性之一,即是“看客”心理:“庸众”因“无聊”而将他人的一切举动“事件”化、“戏剧”化,从而“旁观”之,“赏鉴”之,以慰其无聊;他人特别是其中的所谓“独异个人”,因之被迫成为表演者,其庄严神圣的爱与死,都在无聊看客的围观中成为作秀。而被赏鉴者欲摆脱此一地位,则只有“毫无动作”,使路人“无戏可看”,以此向看客们“复仇”!这种令普通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思绪,却是极其深刻的情思,它构成了独特的鲁迅式复仇哲学的丰富内涵。
本篇《复仇》正是以散文诗的形式,集中而深刻地表现了以“毫无动作”对“看客”“复仇”这一主题。
开篇两段,以塑形又似乎议论的口气,谈论热血造成的温热,体现了生命之力:它首先引发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吸引和接近,由此得到“生命的沉酣的大欢喜”;同时,如有人以利刃刺穿其皮肤,则有鲜血喷灌于杀戮者,双方或得到、或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前者为静态的生命力的价值呈现,后者为动态的生命力的体现、发扬。“大欢喜”,乃佛家语(佛教中的天神“欲天”和“爱神”即又名“欢喜天”,作裸身拥抱状),此指宗教般的欢欣,极言其喜。
至第三段,始点出二人──“他们俩”(在后来作者致郑振铎的信中,才点明为“一男一女”;于本文中只能从其“互相蛊惑,煽动,牵引,拚命地希求偎倚,接吻,拥抱”中猜测其互为异姓)。唯其“裸着全身”,才可见出其皮肤、皮肤下血管里的血,鲜红的热血。二人“持刀对立旷野中”,所欲何为呢?
第四段点明其二人之间两种关系的极端状态:或“爱”,则拥抱;或“杀”,则为杀戮。
以上为第一部分。下面看第二部分。
以现代观念衡量,此二人或相爱、或相杀,完全是为其个体生命力所驱动的个人行为,无关于他者。爱的结局是性的交往和种的延续,杀的结果是鲜血的流尽和肉身的死灭,二者均可以得到或可以沉浸于生命的或沉酣或飞扬的大欢喜中。尽可以由其“自己裁判,自己执行”。
然而,第二段中,“路人”来了!“路人”的身份,说明他们本有其行进的目的地。然而,他们闻风而起,不请自来,是所谓“无聊人”。他们来自何方?又非只一处,而是“四面八方”;人有多少?“密密层层”,言其多也。作者于此用了“博喻”:“如槐蚕爬上墙壁,如马蚁要扛鲞头”,人而如蚕如蚁,并且“拼命地伸长颈子”。作者的鄙夷之意,于此全出。
鲁迅多次描摹过路人、看客的形象:《呐喊·阿Q正传》曾描写阿Q上法场时,“两旁是许多张着嘴的看客”;《彷徨·示众》里就写到首善之区炎热的马路上,有犯人上街,“刹时间,也就围满了大半圈的看客”,“人们又须竭力伸长了脖子”,“竟至于连嘴都张得很大,像一条死鲈鱼”。写者亦是鄙夷之意。
路人来了,要做什么?他们竞随而往,以为必有事件,慰其无聊,也就是要“赏鉴”。这也是鲁迅常用的一个词:《〈呐喊〉自序》说作者在日本时目睹幻灯片上一个中国人“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要赏鉴这拥抱或杀戮”。严重的在于,赏鉴者不光是看看“热闹”而已──那倒算得上是“人之常情”;鲁迅恰于此尖锐揭露出赏鉴者的深层心理:“他们已经豫觉着事后的自己的舌上的汗或血的鲜味”──一种渴血的欲望、一种足可慰其无聊的慰安。这种心理给予被看者的感觉,是阿Q经历过的:那是山中的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有着他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了。被看者不但将要在肉体上丧失尊严,其精神、灵魂也将被吞食。这真是让人不寒而栗的发现!
“赏鉴”,还意味着其对象之角色性质的被迫转化,也就是,被赏鉴者,由自在自为的自主性的人,被强行“赏鉴”,因此而成为表演者,被迫成为演员;于是其爱与死──这生命中最庄严神圣的举动──均在看客的围观中成为表演、作秀。对于看客而言,如作者在他处所悲愤指出的:“牺牲上场,如果显得慷慨,他们就看了悲壮剧;如果显得觳觫,他们就看了滑稽剧。北京的羊肉铺前常有几个人张着嘴看剥羊,仿佛颇愉快,人的牺牲能给予他们的益处,也不过如此。而况事后走不几步,他们并这一点愉快也就忘却了。” 这是精神麻木的、无爱心甚至残忍的、健忘的、无特操的、无“迷信”的一群“看客”。“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在他们残酷的注视下,一切出自本心的、伟大的思想、行为,均成为可以观看的戏剧,其中所包含的意义、价值、精神、统统被无情的目光所消解、扭曲、阉割。本诗中裸立的两人与路人的关系就是这样。
那么,被围观的“他们俩”怎样呢?被迫演出吗?不! 他们仍然保持着那个姿势,“也不拥抱,也不杀戮,而且也不见有拥抱或杀戮之意”。可见,他们意欲摆脱这种被看、被围观、被赏鉴的尴尬的也是危险的处境;而且还要再进一步,想要还以颜色──那就是“复仇”。于是,他们只好将这种姿态保持“至于永久”,而同时他们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圆活的身体,已将干枯”。然而他们仍然执拗的坚持着,“毫不见有拥抱或杀戮之意”。
复仇显出了效果:“路人们于是乎无聊”,而这无聊发自内心,又相互感染,“他们于是觉得喉舌干燥,脖子也乏了;终至于面面相觑,慢慢走散;甚而至于居然觉得干枯到失了生趣”。好了,持刀对立者的目的达到了,在他们持续的报复下,路人们干枯了,而且干枯到失了生趣──这是一种“无血的大戮”。被看者正是以此来向旁观者复仇。这也就是鲁迅在《坟·娜拉走后怎样》中所给出的办法“使他们无戏可看”;也是致郑振铎信中所解释的:使其“仍旧无聊”,直至“干枯”、“老死”;也是《阿Q正传》中所描绘的“他们白跟一趟了”。这真是如同流着泪而表达的“高兴”心情!从这样一种叙述中,不难看出作者“憎恶”、“愤激”的强烈情感。
而这时,他们曾经“已将干枯”的身体,已然干枯──所以才会有“死人似的眼光”。于是,颇富戏剧性的场面出现了:另一次角色转换到来了,被赏鉴者反过来成了赏鉴者!他们“以死人似的眼光,赏鉴这路人们的干枯”;而原先的赏鉴者即路人,则变成了被赏鉴者,他们因赏鉴别人而遭获的“无血的大戮”,被被看者看在眼里,那无尽的、悲慨的欣悦收到了与“有血的大戮”同样的效果:“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我们注意到,作品里两次写到“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都是指其达到生命力的“飞扬”,也就是价值凸显而引起的欣悦的情感;第一次是因爱人之“爱”与置爱人于“死”而达致,是“有血的大戮”所引发,第二次则因己身“干枯”的同时“赏鉴”“旁观者”的“干枯”而达致,是“无血的大戮”所引发。前者是自主的选择而得,后者却是被迫而无奈的选择而得。前者是“照所欲而行”的结果之一,后者却是以死亡为复仇手段的必然结果。
被看者“毫无动作”使旁观者“无戏可看”,固然实现了对看客的复仇,但代价却是自主选择爱或死之权利的丧失;然而如果“照所欲而行”呢?则固然可以自主选择爱或死之权利,却必然成为旁观者赏鉴的对象──也许这本是一个两难的选择。鲁迅于此当然是赞成那种彻底的、无情的、奇崛的复仇观的。
还有不应忽视的一点,鲁迅之所以如此歌咏复仇,其内在的意涵不尽在于鼓吹向看客们“复仇”,或者更将其看作是一种“疗救”!在《娜拉走后怎样》中,作者沉痛地说道:“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对于这样的群众没有法,只好使他们无戏可看倒是疗救。”着眼于“疗救”,正一语道破了作者对“群众”“衷悲疾视”(语见作者早期文言论文《摩罗诗力说》,谈及拜伦对待希腊人民的态度时而言)式的大爱!而作者清醒地知道,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改造这种国民性的途中,“正无需乎震骇一时的牺牲,不如深沉的韧性的战斗”!
本篇散文诗,其精巧的构思,象征性的人物,细腻而尖新的描写,复沓而有力的语句,铸成了强烈的感觉和思想的冲击力。这一成就也是《野草》中许多篇什的特点。
看鲁迅的文章总有一种刺痛的感觉,就像一把刀,刺进身体,死不了,但很痛。他的文风不必多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喜欢也罢,讨厌也罢,但不得不承认,他很决绝,很凌厉。
看《复仇》时,就在想,也许只有鲁迅才能写出如此决绝的复仇方式吧!两男女,裸着全身,捏着厉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上,一群无聊之人纷涌而至,希望能满足他们无聊之欲。而这两人就这样的站着,毫无动作,这使无聊之人更加无聊。这就是复仇。起初看不明白,到底是在复什么仇?向谁复仇,随着时间的增长,渐渐的明白了些。鲁迅用如此决绝的方式向冷漠无聊的看客在复仇。将自己做诱的复仇方式恐怕没有几个人能做到吧,而鲁迅是怎么做到的呢?社会确实很黑暗,人情确实很淡漠,然而又有多少人想去改变?
大部分人还是会在私下里感叹为什么社会如此黑暗,人情如此淡漠,但也仅仅是感叹而已;有些人还是说社会就是这样,又不是一个人能改变的,就拿这些来为自己的淡漠来辩解。是啊!的确不是一个人能改变的,但如果很多人都尝试去改变呢?这个世界是不是就会是另一个样子了呢?可惜的是,虽然有很多人这样想着,但只是想着,如果真的有人去尝试,他也会成为众矢之的,所有人都会伸长脖子去看,去看这个认识如此的好笑,为自己单调的生活找一点乐趣。久而久之,便没有人去尝试了。这就是社会为何依旧黑暗,人情为何依旧淡漠的原因吧!所有人都愿意当一个看客,自古便是如此,也不是鲁迅那时有的,也不是现在有的,从来都有的!
就这样,总是会有人不愿做麻木的看客的,于是就有人拿着自己的武器,站在风口浪尖,厉声疾呼,用热血去温热,去染红渐冷渐苍白的世人的灵魂。鲁迅无疑是成功的,多少年后当我们读起那些犀利的文字时就会感觉它们像刺一样扎在心头,逼迫着我们要热要红。很无奈,如果鲁迅还在,他也会很无奈,因为这个世界依旧没有明亮,还是一如既往的黑暗,甚至更为黑暗。在黑暗中人们学会了自保,冷漠更甚从前,所以此时起来反抗的声音会被无声给吞没,所有人都很忙,忙着生忙着死,没有人会去在意你在呼喊着什么,你的所有的饿呼喊找不到回应,那种无声就渐渐湮没你的呼喊。
一直觉得鲁迅那个时代的文人是真正的文人,他们为了民族和心中仍存的正气去书写。无论世事如何逼迫,他们的笔尖总是对着最黑暗的地方。因此当全国都处于黑暗中,总有一些光亮仍执着的亮着,让人们不会忘了光明是什么样子。那时他们也有无力感吧!当世事还是没有改变时,当人们还是麻木时,真不知他们是如何抗拒那种深深的无力感的。也许这就是文人真正的信仰吧!希望自己的笔,或者坚信自己的笔总有一天能划开那厚重的乌云。
而现在要怎么才能找回这种信仰?每当我想对周围的人诉说这种信仰时,得到的回复总是惊讶的表情和冷漠的语言,他们用冷漠的语言问我怎么会这么自不量力?久而久之,我的无力感渐渐加深,就再没了向人诉说的欲望,只是默默的坚持自己的坚持,告诉自己不要丢了自己。我想我还在努力的寻找,希望有一天能找回属于文人的信仰。每当我对自己怀疑时总这样告诉自己:只要我没有放弃,就会有希望,只要我没有成为麻木的看客,这个世界就会少一个看客。后来才发现其实有很多人都在这样坚持着,默默的坚持着。也许我们没有办法拯救所有人,至少可以拯救自己。
只是这样就少了那份凌厉,那份决绝的凌厉。因次每次看《复仇》时就很惭愧,没有那种勇气啊!真的希望有这样凌厉的人,向这个世界中麻木的看客们复仇,纵使不是复仇,只是呼唤,但也要凌厉也要决绝,这样才能穿透那些无声的压迫。
总会有的,总会有人的,一直都不少文人在呼喊,总会有呼喊能穿透云霄,让所有的世人都听到的。期待到那时,人们能停下匆忙的脚步,静静的去倾听他们用心用血用灵魂去呼喊的内容。如此便不需要那么决绝的复仇了,文人便不需要那么恨了!
复仇是鲁迅文章中的一个高频词汇,甚至于在死前不久的文章《女吊》里,仍表示了对于女吊“讨替代”而忘记了复仇的痛惜,并在随笔《死》中留下了那句让人难以忘怀的“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饶恕”。不过,鲁迅的复仇不是简单的以牙还牙,而是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是不妥协的决绝的态度。在《杂感》中他构想出一种无泪的死于自己制定的死刑的人,拒绝一切为他的哭泣和灭亡,爱人不觉他被杀之惨,仇人也终于得不到杀他之乐:这是他的报恩和复仇。
一种非对象化的自发自觉的复仇,告别了神经衰弱幼稚病后活在地上的超人哲学,不仅是对生命中卑微、琐碎、猥琐的超越,也是对大化流行和生生之道的无上的礼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