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3年半前与一家上海公司签订合同(上面未写工作地点),工作3年不到,我向领导提出想回家乡武汉工作的想法,由于我们公司在武汉有工厂,领导把我调到武汉工作,但是工作关系仍在上海,即作为上海公司外派到工厂的一员。合同满3年后,公司和我续签了合同,但是仍没有写工作地点,但是我在公司的各种职务和报销都显示我是常驻武汉的工作关系。 最近我的领导(也是上海公司外派到工厂的一员)认为我不适合在武汉,要求我回上海工作,我不想答应,请问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司hr最近给我打电话要我签新的合同 就是转移工作地的
原则上是可以的。但是你为什么不同意呢?有很多这样的例子,你可以上网搜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