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签订了三方协议,还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吗?

2024-11-05 18: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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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以应届生报考。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不影响您应届生身份,三方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主要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的基本要求和情况,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

需要明确这一点,就业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已签署就业协议但并未报到的,可和公司协商解约,明确到时候能够重新进行派遣即可。但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就算是落实工作了,不能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扩展资料: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

应届毕业生指: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公务员,在毕业前,允许先参加考试,等拿到毕业证后再审查学历。

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在国家承认的高校就读的,在该年份内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学生。包括成人高考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方协议

回答(2):

可以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对应届生身份界定如下:

一 、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上述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但要注意的是,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即使是毕业的当年,也不属于应届生。
二、 “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当年,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这类人按照国家政策,户口和档案是可以在学校保留两年的。
三、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有部分考生在上学前,曾有过工作经历,也就是先上班,后上学的,这类应届毕业的考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要说明的,应届生专指考试当年顺利毕业的毕业生,上述第一和第二类人员虽也可报考要求为应届生的公务员职位,但并非也叫应届生,只能理解为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应届生资格,可按应届生对待。而第三类人员是属于应届生身份的。
提醒:以上只是国家公务员考试对应届生的界定,而各地方省市的公务员考试对应届生的界定政策,目前还比较乱,各地可能会有自己不同的解释。因此,自己能否以应届生来报考地方的公务员考试,这需要考生结合当地的考情,参照当地的招考政策。

回答(3):

首先,通俗来说应届生也可以说是当时期最新的一届毕业生,三方协议并不影响到个人的应届生身份,因为它不是劳动关系中个人与用人单位正式的约束性文件,只有你签了三方后,离校了学校发了报到证,然后你在规定的时间内去那个单位报道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然后三方协议就正式失效了,这样一来就算是毕业当年,在各种考试报考时,也就不能报考定向招考应届生的职位了。所以你在秋季或春节校园招聘时已经签了三方协议的,还可以报考当年的公务员,然后通过了考试,只要在未去单位报道前,可以按照约定的协议内容友好地和原单位解除三方协议,重新签订。
而在离校时还未就业,还处于择业期内(一般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就业主管部门的同学,也可按应届生身份对待。有时候我们可以看到公布的某些公务员录取公告内,某些人员的原就业单位是:XX学校XX年毕业待业,这很有可能就是毕业未选择就业,保留应届生身份全力备考公务员。但是一些岗位有特别要求,限制了必须是当年的毕业应届生,这样择业期内的同学也不能报考了。

回答(4):

回答(5):

2021届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2021年国考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在2021年正式毕业,属于2021届应届毕业生,则完全可以报考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而且在报考2021年国考中优势多多,因为按照往年惯例,2021年国考中也会有很多职位仅面向“2021届应届毕业生”招录。

很多人在报考前有一个误区,以为公务员考试必须毕业证手以后才能报考。以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为例,2018年国考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11月8日,2018年的应届毕业生那么自然是还没有取得学历证书的。那么公告就要求2018年应届毕业生一般斗纳应在2018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只要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就可以了。


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

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明确规旦销悄定: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学制是四年,那么你在大一、大二、大三期间都是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大四就可以作为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报考了。对于在校在读学生想报考公务员的,小编建议你们可以先备考,待到应届时,再行报考。


根据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来看,预计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将在2018年10月报名,预计11月下旬笔试。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我国招考规模最大、涉及范围最广的公务员考试,对于考生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在此提醒考生:有意向报考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需在报考前最好充分的备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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