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议使用“姀”字用于身份证取名。原因:经查,姀没有在《通用规范汉字表》(2013发布),用它取名将可能领不到身份证。汉字表不具备法律强制效力,但是,起名字最好不要用字表以外的字,将给生活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比如,入户口、银行储蓄、坐飞机、申报保险等,计算机很可能打印不出名字的用字。
姀,汉字,读音hé,古女子人名用字,指仪态娴雅。
《通用规范汉字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配套规范,是现代记录汉语的通用规范字集,体现着现代通用汉字在字量、字级和字形等方面的规范。2013年6月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并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