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者只是叫法不同,本质上没有区别的。
详细解释:
2009年11月份外国人法改革,一些条款发生了变化,原来叫做永久居留的,被改成了长期居留,这是为了与欧盟2003年关于欧盟长期居留相适应。
在西班牙,当一个外国人连续有了5年的合法居留后,可以得到有效期为五年的永久居留,每隔五年办理一次更新手续。
五年长期居留、长期居留或永久居留是西班牙华人对Larga duracion这类居留的通俗叫法。这是由于对长期居留卡(Larga duracion)不了解而造成的误解。
实际上,五年有效期的家庭居留并不是Larga duracion居留,两者区别较大。
首先,这两种居留更换方式不一样,目前,Largaduracion居留在居留到期之前,需要预约一个居留过期后的更换递送时间,并且可以当时在警察局接受审批并直接按指印;而家庭居留需要向移民局收件部门递交相关材料,很多时候还需要递交经济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需要经过数月的审批通过之后。
其次,两种居留对出入境的要求也截然不同,Larga duracion居留在更换的时候只需要保证五年之内单次出境时间不超过一年,就可以顺利进行居留更换。而家庭居留属于普通居留的范畴,要求五年之内出境时间不能超过10个月,单次离境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
申请永居:
申请永居的条件为5年内住满4年零2个月,单次离境不超过6个月;
申请入籍:
连续合法居住10年,每年住满半年,并通过西班牙语入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