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 合伙经营收益分配比例问题

2024-11-22 12: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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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洞乱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芹备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纳首档担全部亏损。
合伙企业利润的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则是,有约定的,依照合伙人之间的约定,无约定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实缴出资;最终无法确定的,平均分配分担。以上法条,敬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