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延长借贷诉讼时效的方法正确的由

下列延长借贷诉讼时效的方法正确的由
2024-12-03 09: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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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有鉴于上述规定,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可以采取下面10种自救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以实现自己的权利。



一、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


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二、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


记住对账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包括对账的过程(邮件来往等)。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三、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


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四、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


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追加担保,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五、找第三方证明曾催讨债务


找第三方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该证据并非直接证据,故建议和其他证据结合使用。



六、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


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七、每次清欠,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


支付的路费从欠款中扣除,这样也可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到延长。



八、提起诉讼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原诉讼时效中断。



九、让债务人同意履行


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电报和电传等。未经对方允许的偷录证据,亦可作为有效证据。



十、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根据《民通意见》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时间即重新计算;如调解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

此外,债务人向仲裁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主张权利的,也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