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24号文件发布公告:《有机肥料》等153项标准经专家审核通过,现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其中《有机肥料 》标准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其它标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有机肥料 》农业行业标准,增加了产品腐熟度等安全性指标,明确了有机肥料生产原料分类管理目录,细化了包装标识等内容。与修订前相比,修订后的标准更具科学性和实用性,将对有机肥料行业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有机肥技术指标
有机肥限量指标
有机肥主要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其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经生物物质、动植物废弃物、植物残体加工而来,消除了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富含大量有益物质,包括:多种有机酸、肽类以及包括氮、磷、钾在内的丰富的营养元素。不仅能为农作物提供全面营养,而且肥效长,可增加和更新土壤有机质,促进微生物繁殖,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和生物活性,是绿色食品生产的主要养分。
现实施标准为NY525-2012,代替原有的NY525-2011,于2012年3月1日发布 2012-6-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技术指标
有机质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5
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5.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
酸碱度(PH)5.5-8.5
金属指标
单位:mg/kg
总砷(As)(以烘干基计)≤15
总汞(Hg)(以烘干基计)≤2
总铅(Pb)(以烘干基计)≤50
总铬(Cr)(以烘干基计)≤1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3
细菌指标
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指标
应符合NY884 的要求。
标准类别:NY-行业标准(农业) 关键词:有机肥料 标准号:NY 525—2002 标准名称:有机肥料* 标准分类:农业土壤化肥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肥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等富含有机质的副产品资源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腐熟后制成的有机肥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绿肥、农家肥和其他农民自积自造的有机粪肥。
通用有机肥的产品简介:
“农轩”通用有机肥根据结合所有作物所需的N+P2O5+K2O,采用沼渣、烟泥、淀粉渣、芝麻饼、菇渣、畜禽粪便、骨粉等优质有机原料,科学配比。利用嗜热性侧孢霉菌,中国农科院、中国科学研究院发明研制,主要成分:有机质≥45%(N+P2O5+K2O≥5%、N+P2O5+K2O≥8%、N+P2O5+K2O≥12%)、PH 6.0-8.0、水份≤30%。
通用有机肥的产品功效:
1、提高肥料利用率,使肥效更持久;
2、提高蔬菜品质,提高蔬菜维生素等含量;
3、解决所有作物生长过程中微量元素的缺素症;
4、具有固氮、解磷、解钾功效;
5、提高地温,蓄水保肥;;
6、可调节土壤酸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