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作为法务最日常的工作,主要是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在其中要涉及的最基本法律是《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这是所有合同都必须涉及的,然后针对行业特征,《建筑法》也是必须要掌握,建筑部、国家工商总结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必须要掌握。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主要审查以下几类: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建设工程的合同无效。
2、没有资质得实际施工人使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合同无效 。
3、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合同无效。
4、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合同无效。
5、无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无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办理报建手续的“三无”工程的施工合同应确认无效,但在审理期间已补办手续的,应确认合同有效。
6、承包人没有承揽建设工程的资质,但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7、垫资施工合同不作无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