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1、国家主席:一级;
2、国务院总理:一级;
3、国务院副总理(非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委员:四至二级;
4、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八至四级;
5、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十至六级;
6、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十三至八级;
7、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十五至十级;
8、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八至十二级;
9、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二十至十四级;
10、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二十二至十六级;
11、科级副职,乡级森铅副职,副主任科员:二十四至十七级;
12、科员:二十六至十八级;
13、办事员:二十七至十九级。
扩展资料:
1.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散枯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具有行政级别,但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行政级别是副省(部)级,故兵团司令员、政委的行政级别均为副省(部)级,但有时高配正部级。
3.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
4.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厅级但是必须要副部级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冲春洞副部级单位,如省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书记兼任;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处但是必须要副厅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厅单位,如市宣传部、组织部、纪委、政法委等必须由市委常委或者市委副书记兼任。
5.依据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企业已经逐步取消了行政职务划分,不再与地方政府对应职务。在过去,根据所属单位的大小,国企的级别一般不超过主管单位,基本上是降半级或一级。从这几年一些中央国企的领导干部与中央或地方国家机关领导干部调任情况来看,事实上还是保留级别的,比如一些央企的董事长、总经理去担任省长、副省长或者副部长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除国家级以外,其他四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三级行政划分。
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家军委主席。 自1993年以来,除短暂时间外,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五大机构(五大班子)正职均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
国家级副职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国家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家军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监察委主任。
中共中央直属各机构正职及部分副职一般为政治局常委、没歼委员、书记处书记及其他副国级干部兼任。
省部级正职
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省(党、市)委书记、省长(政府主席、市长)、政协主席、人大常委会主任、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政委缓贺和司令员(明确为正部长级)
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中央纪委正部级副书记、中共中央直属各机构正职、特殊副职及办公室主任(中联部部长、中宣部副部长、中组部副部长、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如铁路总公司总经理、中投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央委员一般由省部级正职担任。
省部级副职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局局扰察派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吉林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省委常委、政协副主席、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辖市市委副书记等。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各直辖市下属副省级新区正职干部(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区长)。
厅局级正职
以前叫地厅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 )。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部分副职(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国家安监总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新疆兵团林业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各地级市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正职干部(如宁夏固原市市长、新疆兵团第八师师长)
厅局级副职
地级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等)。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新疆兵团农二师副师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长春市朝阳区区长)。直辖市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省直管市正职。
县处级正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西安市卫生局副局长、蓝田县副县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XX区XX街道办事处书记、主任)。地级市(新疆兵团各师)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绵阳市劳动局局长、三台县县长)。
县处级副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副书记、县(区)委常委、副县(区)长、副(区)县人大、副(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副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副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副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副局长、XX区XX街道办事处副书记、副主任)。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德阳市民政局副局长、佛山市顺德区副区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副职干部(如新疆兵团农八师150团副团长、副政委、工会主席、总农艺师、总会计师)。
乡科级正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各营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县、县级市下属各局,如县公安局长、县建设局长等。地级市局下属各处,如市建设局法制处长等。
乡科级副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机关科室科长各营(分场)党委书记、营长(分场场长)等。县、县级市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县建设副局长等。 地级市局下属,如市建设局法制副处长等。
乡科级以下
就是所谓的股级(股所级),是中国行政当中最小的,一般是乡里边财政所、派出所之类的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级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级及副连级,(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1团1连连长、指导员、副连长)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简单来说,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一般分三启纤蠢级或四级。所有的直辖市都是三级架构,比如,北京市(省级)海淀区(县级)中关村街道悄陪(乡级)。大部分省和自治区是四级架构,比如广东省(省级)深圳市(市级)南山区(县级)南山街道(乡级)。
行竖乱政区划是行政区域划分的简称,是国家为了进行管理,将国家的领土依据政治、经济、民族状况和地理历史条件的不同,划分为若干大小不同、层次不同的区域的一种制度。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原则有:有利于现代化建设,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各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照顾到自然条件和历史状况。
我国目前存在着三种行政单元:普通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除普通行政地方外,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是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
各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都是我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市有两种,县级市和地级市。只要县城人口多了就可以改成市,但是在管辖上还是算县级,受到地级市的管辖。地级市的设立一般都是考虑地理位置来设立的,在交通建设方面也会被优先考虑。比如现在优先考虑让每个地级市都能通高铁站。
街道和社区是城市化后城里人的划分法,对应乡镇和村。一般一个镇也会辖自身一个街道。一个县下也会辖若干街道,街道下辖若干社区。上级还可以跨过中间几级直辖下级。比如县直辖村,市直辖镇。
不少地方近年都在撤乡并镇,撤镇设街道。加速城镇化建设。好处就是去掉了以前的乡政府镇政府,改成了社区服务中心和街道办事处。精简了机构。填资料时常说的省市区三级就是中央层面划分的省地区三级,和省市县、省州县都是一样的。
我国现行政府级别层次如下:一级中央政府;二级省(直辖市、自治区);三级市(地区);四级县;五级乡(镇)。兄游
相对于郑磨国家的政府行政级别,干部的行政级别分为:国家级(包括副职级);省、羡丛销部、军级(包括副职级);市、司、厅、局、师级(包括副职级);县处级(包括副职级);乡镇科级(包括副职级)。还有科员、办事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