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根据我这个受了教育20年又6个月毒害的人的理解
你想去读书,可有人拦着你,以各种理由阻止你读书,这叫做侵犯了你受教育的权利,为什么人们有这个权利呢?试问如果你一点基本的教育都没有接受,进入社会还能与人交流吗?字不会写,帐不会算,说得难听点,被人卖了连替别人数钱的资格都没有。当然受教育除了九年义务制以外,还有别的途径,但很难保证你受的教育跟别人所受的能一个样至于这个义务嘛,就是说剥夺了你不受教育的权利,假如你天资聪明,6岁的时候就知道这教育要不得,不能被毒害,那好,跟家里人说,不想读书了,家里人难同意,家里同意了学校也不会同意,后面还有个法律是绝不同意的,为什么呢?你不受9年义务教育,长大了怎么办?能自力更生倒好,若是不然,政府还得养着你?总不能看你饿死吧?这帐政府一算就知道划不来的
①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②教育能为人一生的幸福奠定良好的基础,受教育能改变我们的生活和命运,是每个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要求,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③教育不仅能改变个人的命运,而且决定着国家的未来。从国家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受教育又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学多了对自己,还是国家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