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认定是工伤,然后才好索要工伤赔偿啊。就如你的题目而言,工伤的医药费明显是应该算在工伤赔偿中的。如果有必要可以去进行伤残鉴定,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先去劳动仲裁部门仲裁为要,如果有必要进行伤残鉴定,仲裁部门会告知你的。 追问: 可老板说医药费加工休时的工资和他愿意赔偿的两千就有一万多了,多的他也没钱给 回答: 那两千应该是算作医药费和工休工资里面的啊。 追问: 他说了是另外算.可我手指头都没有了,就只值两千块钱吗? 回答: - -那么就不要让他另外算啊。老实说, 你这样的话可以去进行伤残鉴定,因为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工伤的赔偿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来赔偿的。其中规定了,不同的伤残鉴定有不同的赔偿方法。如今的你,最重要的不管是他怎么赔偿,要先做的就是去进行工伤认定,然后进行伤残鉴定。最后该仲裁就仲裁,该去起诉告他就是告他,要不到赔偿可以向法院要求申请强制执行。。。那2000块钱绝对少了。。。 追问: 申请鉴定工伤和级别要什么证明吗? 回答: = =这个,我复制一段话给你看。。。做参考: (一)、申请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须填报《xx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xx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及《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3、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4、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二)、申请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复查鉴定须填报《xx市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xx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xx市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须提供原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结论及工伤复查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4、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5、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三)、申请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变化的复查须填报《xx市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xx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伤残程度变化复查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4、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5、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追问: 不好意思`我看不明白 回答: 额,没事。。。
(1)未交保险金,医药费应该由谁承担?
交与不交都是工厂来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按照《工伤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保险条例》规定的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部分)。这是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时对工伤职工应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义务。
2,甲、乙、工厂三方是否都应该承担?赔偿费呢??(2)甲、乙、工厂三方是否都有责任?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上述规定的第一款是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伤保险关系,因此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工伤条例》的规定处理。另外,该规定从另一个角度明确了发生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按照《工伤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以人身损害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第二款是规范用人单位以外的侵权第三人与被侵害职工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所以,当工伤事故与第三人侵权发生竞合,受害职工可以分别依照不同的法律获得救济。
当然,劳动者获得人身损害赔偿与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在赔偿标准、归责原则、法律适用等方面是存在非常大的差别的。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且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失,其应得的保险待遇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主要适用《劳动法》和《工伤条例》;而人身损害赔偿则需要考虑侵权行为的法定归责原则、侵害人和受害人各自的过错、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以及侵害人的赔偿能力等因素,主要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