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你协商,因为宅基地,尤其是有地没房的那种,是有有效期的,到期之后集体组织有权收回,为了防止个别人占用后闲置,造成浪费。你的情况,十年了,肯定是过期,如果你的土地证不是一般的宅基地使用证,应该可以的,你可以先打个地基,或者起个主体,如果你的户口性质变更,为非农,或者不在本集体组织,那队里就更有理由收回。
还有就是,最好不要硬来,和队里协商最好,如果你不需要,转让给他人,岂不两全其美
仍然是你的
房子拆了,但地还是你的,在农村有自留地之说,那就是你的自留地,不管谁要,你都要补偿,也可用地换,这是你的权力,农村不是城市,地是你的
如果说是上一辈留下的宅基地村里有权收回,就是说如果你的户口已经不在这块地上了,他们可以收回,因为法律有明确规定,宅基地不能继承,如果你上面有房可能还能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