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松山区大夫营子乡一位网友,2017年土地确权问题

2025-04-07 23: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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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

土地承包人的户口迁离该村,就不是该村村民了,该承包地不需要确权,应当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