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为北京户口,另一方怎么申请入户北京

2024-11-08 03: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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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京外一方属于干部身份,在京一方在市属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解决夫妻分居:      1、在京一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2、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      3、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并经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考核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如果京外一方为在职工人,京内一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不在中央单位工作的居民(申请人),其配偶为外地在职工人,且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配偶调京工作:      1、申请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是指申请人因伤、病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部分以上护理依赖者);2、申请人及子女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      3、申请人或配偶的父母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4、申请人为女方,配偶在津沪,分居5年以上;

回答(2):

夫妻一方为北京户口,另一方可以申请入户北京的情形:
  1、如果京外一方属于干部身份,在京一方在市属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解决夫妻分居:
  (1)在京一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2)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
  (3)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
  2、如果京外一方为在职工人,京内一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不在中央单位工作的居民(申请人),其配偶为外地在职工人,且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配偶调京工作:
  (1)申请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是指申请人因伤、病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部分以上护理依赖者);
  (2)申请人及子女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
  (3)申请人或配偶的父母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
  (4)申请人为女方,配偶在津沪,分居5年以上;
  (5)申请人为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且参加工作3年以上(是指在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含成人教育)后,又工作三年以上,且现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跨国公司在京设立的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金融类企业、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工作的人员);
  (6)申请人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是指北京市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签发的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现在工作单位任职手续,这两种申请人限于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跨国公司在京设立的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金融类企业、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工作的人员)。
  3、外省市非农业户口无业人员和农业户口人员夫妻投靠在京入非农业户口政策是:
  (1)结婚满10年,申请户口进京人员满45周岁;
  (2)在京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
  注意:非农业户口有无职业的界定,看本人有无正式人事(劳动)关系,有正式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有业人员,无正式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无业人员,如是无业人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社保部门办理的全国统一式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4、如果在京一方在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外商来京投资企业单位工作并在外企委托存档且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的,配偶系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解决夫妻分居: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人员;
  (2)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人员;
  (3)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年的人员;
  (4)在京一方年满30岁、存档时间满5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员。

回答(3):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户口也是个法律概念,户与口联用,始于汉代司马迁所著的《史记》。户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团体,户内必需有人才能称为户,人是户的生命实体,而人又是以口为计量单位的。我们平时所说的户口,既包括家庭户的户口,也包括集体户的户口。户口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

户籍指“登记居民住户的册籍”,所谓册籍就是“户口登记簿”,或者“户口本”,由政府部门设计制订。户籍是居民户口的法律赁证,没有履行户口登记的,就不能认定为有户口。

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户口与户籍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人们常常把户口与户籍当作同等意义的词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