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想给停薪留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合法吗

2024-11-22 1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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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企业不想给停薪留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是不合法的。
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该合同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不适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二年。其内容包括:停薪留职的时间、其间的工龄计算、是否继续享受劳保福利待遇、停薪留职人员是否应定期向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停薪留职后养老保险的缴纳:如果和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话,企业就应该负责合同约定好的养老保险的交纳工作,不能推给个人。如果劳动者离开了原单位,那么他以前交纳的养老保险依然有效,可以继续交纳。

回答(2):

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该合同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不适用劳动合同制职工。现在国家已经取消了停薪留职的规定,从实行劳动合同制之后,就取消了,职工不想在单位工作,就解除合同,不再保留职务,过去是有编制的情况下,才有停薪留职的说法,现在企业用人,已经不再到劳动部门审批指标,不存在保留编制的问题。办理停薪留职,职工要按照规定按月向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养老保险等费用。在过去实行停薪留职时,职工是不享受任何待遇的,只是保留用人指标,在停薪留职期间,企业停发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停止享受劳保福利等待遇;职工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他费用;停薪留职期间按期缴纳费用的职工可计算连续工龄;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前即未办理复工手续,又未办理辞职、调动手续的,企业待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可按自行离职处理,并发给离职证明书;停薪留职期限,由企业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与职工具体商定。
因此,即使有停薪留职,也是不给缴纳养老保险待遇的

回答(3):

  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该合同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不适用劳动合同制职工。
  现在国家已经取消了停薪留职的规定,从实行劳动合同制之后,就取消了,职工不想在单位工作,就解除合同,不再保留职务,过去是有编制的情况下,才有停薪留职的说法,现在企业用人,已经不再到劳动部门审批指标,不存在保留编制的问题。
  办理停薪留职,职工要按照规定按月向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养老保险等费用
  在过去实行停薪留职时,职工是不享受任何待遇的,只是保留用人指标,在停薪留职期间,企业停发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停止享受劳保福利等待遇;职工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他费用;停薪留职期间按期缴纳费用的职工可计算连续工龄;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前即未办理复工手续,又未办理辞职、调动手续的,企业待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可按自行离职处理,并发给离职证明书;停薪留职期限,由企业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与职工具体商定。
  因此,即使有停薪留职,也是不给缴纳养老保险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