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潭监狱狱政管里科探视时间

2025-03-26 15: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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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监狱法》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山东监狱狱政管理工作标准(试行)》,确定服刑人员会见范围为服刑人员亲属、监护人。会见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其配偶,外孙子女及其配偶,叔姑舅姨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养父母,养子女及其配偶,继父母,继子女及其配偶等。监护人是指根据《民法》规定的对未成年罪犯具有监护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包括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

回答(2):

现征集长春市净月监狱民警高瑞聪,李海庄,周国海,王伟星,受贿,敲诈勒索犯人及家属钱财,请看到的受害人积极参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