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火车可以带电烫斗。
铁路部门对于旅客随身携带行李的规定包括:
(一) 每名旅客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残疾人代步所用的折叠式轮椅不计入上述范围。
(二)下述物品不得带上列车: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5)规格或重量超过规定的物品。
(三)下述物品可以限量携带上车: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4)初生雏2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