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公职人员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吗

2024-11-21 23: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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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醉驾公职人员不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职人员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判处拘役六个月以下。

回答(2):

不能免除,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可以认定醉驾,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符合这些条件之一的,且又没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的从重处罚情节,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在办理了取保候审以后,法院判处缓刑的可能性也较大。如果没有比较严重的情节(比如严重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逃逸、拒绝检查等等),尽量可以争取判缓刑,以后只要接受社区矫正,人身还是比较自由的,接近于免除刑事责任。

回答(3):

醉驾公职人员不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的规定。

回答(4):

不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回答(5):

不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