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房有两道门入户花园是半赠送面积。而且是在我家大门里面。物业说这部分面积是属于业主和物业共有的。

2025-03-22 06: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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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请问你们遇到的问题得到解决了吗?我购买享海1777的房子也遇到这个问题,已购买的入户花园,因为在公共走廊的延伸位置,物业拒不装门,强令将这部分位置交出成为公用面积,我们还要为我们所买的这部分面积支付公共用地的相关费用。

回答(2):

看了这个回答我就笑了,不知道你学的什么鬼?首先在建筑意义上,入户花园=阳台,一半面积是因为政府规范明文规定阳台只算一半面积,业主给了这面积的钱,意味着这个入户花园就是业主的产权,怎么能算物业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入户花园算公摊,买的时候是和另一户分摊公摊面积一半的钱,只不过售楼的时候说的好听(赠送给你一半)。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设计当初就是送给这一户业主做玄关(或者其他)的,物业的拿这个说不过去

回答(3):

你好,小区的花园是属于小区内所有业主共有部分,是不可以买卖的,虽说付款了,但是合约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该协议是无效的,您确实付款了,可以相业主委员会或者居委会反应要求赔偿

回答(4):

马丹的,按道理上 单独的入户花园算一半套内。 公用的应算公摊。。。。
不过各地的规定不一样~~~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在此,真的想说一句,请取消公摊吧,纠纷多。 不如直接套内算,明明白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