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超过两年但一直在按月还息,是否有法律效力?

2024-11-18 08: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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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借条超过两年,每月支付利息,这种情况不会超过诉讼时效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回答(2):

如果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从到期两年内就不超过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两年但一直在按月还息,仍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回答(3):

欠条是确定债务关系的依据,除非虚假,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欠条中确定的欠款是否能够被法院判决偿还,需要看该欠款是否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欠条确定了还款期限,自还款期限届满你应当在两年内向对方主张偿还,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主张了权力,则诉讼时效自你主张之日重新计算。

如果你在两年诉讼时效期间没有主张,对方可能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拒绝向你偿还,在此情况下,法院不能判决对方偿还;如果对方自愿偿还,你还可以收回欠款。

回答(4):

根据叙述,诉讼时效没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