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的定义

2024-11-23 01: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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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的定义:在汉语中,“民族一词出现得比较晚。在古籍中,对于不同文化特征的人经常使用“族”。本世纪初,梁启超把瑞士-德国的政治学家、法学家J.K.布伦奇利的民族概念介绍到中国来,然后才被广泛接受。

根据布伦奇利的概念,民族包括有8种特质:①其始也同居一地;②其始也同一血统;③同其肢体形状;④同其语言;⑤同其文字;⑥同其宗教;⑦同其风俗;⑧同其生计。目前,我国民族学者吸取各方面学者的见解,接受并公认的民族的定义为下:“人们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根据以上的解说,其定义有三方面的特点:

第一,指出民族是人们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即民族是一种社会现象,其发展有个过程,达到或符合这几个“共同”才能称之为民族。

第二,把民族的基本特征概括为: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共同心理素质。在四个“共同”中,尽管语言列为第一个共同条件,但是,共同的地域应是首要条件。因为只有共同地域条件下,才有可能逐步形成其他三个“共同老扰”,否则,是不可能的。当然,这里“地域”指的是民族的分布是连续的,没有被分割的分布区,而不是指具有某种特征的区域。例如,我国的汉族,在大陆上,从东北到广东,跨过好几个气候带,包含好多个各具特色自然区、经济区、文化区。不过,也有的民族,由于人数少,所分布的地区比较小,只限定于某种特征的区域。南非的布须曼人就属于这类。其人数约虚首十多万,分布限于博茨瓦纳和纳米比亚相邻的北部,是一片干旱的沙漠灌丛地区。目前,世界上的民族的分布区大都属于共同地域,但由历史或移民原因而出现破碎的分布区,甚至离开其起源地区。例如世界有名的经常四处漂泊的吉卜赛人,1975年统计有 900万,约 2/3分布在东欧,其余散居世界各地。据研究,其祖先于公元前2至公元前3世纪生活于印度中部,为多姆族。后来逐渐向西北方差含数向移动,在印度动乱情况下,就流亡他乡,过着漂泊无依的生活,形成目前极端分散情况。尽管分散,但仍保留着原来习俗。

共同语言,这是一个民族的重要特征。由于一个群体生活在一起,共同生活必然相互交往,语言是交换思想意识最基本的工具。而且共同语言一旦形成,就会通过家庭和社会,从孩童阶段呀呀习语时就传递下去。但是,一个民族在特殊情况下,亦会有不同的语言和方言。例如犹太人,原操希伯来语。其原居住地位于巴勒斯坦。由于公元2世纪时,反对罗马人统治举行起义失败被驱赶出巴勒斯坦,流散于欧洲及世界各地。当其居住于世界各地时,尽管宗教仪式中仍使用希伯来语,但日常生活逐渐使用当地语言。在二战后,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建立以色列国时,从世界各地返回的犹太人,分别操不同语言。

一个民族也有因语言的分化及其他原因而分为两个民族。例如,南斯拉夫的塞尔维亚人与克罗地亚人,原来都属于7世纪时从德国东部易北河地区南迁巴尔干半岛的斯拉夫人南支。后来,由于政治、历史等原因逐渐分化,西部居民用的语言形成克罗地亚语,东部居民用的语言成为塞尔维亚语。由于语言的分化,加上一些其他原因,遂使原属一个民族分成两个民族。

共同经济生活是指民族内部的经济联系。在民族的共同地域内,各地区的经济的发展水平、生产特点不尽相同。为了互通有无,满足整体的需求,必然形成各地区间的相互依存,使其成为一个整体的经济联系。在这里往往有一个经济的核心地区,它大多也是该民族的起源地或中心。有了这个经济核心区,才便于各方的经济联系,促使经济进一步发展。在历史上,这个经济核心区由于经济发达,人口集中,就会逐渐发展成为该民族的领导机构所在地。该地的经济力量对领导机构提供支持,反过来也进一步加强其经济的核心作用。今天,每个民族在其共同地域之内的核心区总有一个政治地位相称的城市,有的是首都,有的是自治机构,有的是某一级政府……。总之,它必然是某种能满足该民族经济生活联系中心作用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