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在商场前的存车处丢失 我是否能获得赔偿

2024-11-29 03: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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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电动车在商场前存车处丢失的,如果商场是有偿保管的,可以要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商场是无偿保管的,但商场存在重大过失的,可以要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回答(2):

一、如果你能证明车子是放在了存车处,并丢失;
二、存车处确实是由商场管理的;
三、商场允许顾客存放车子。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商场是应负赔偿义务的。

下次咨询问题时,最好认真的把问题表述清楚。

回答(3):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需要证明商场看官车子的人未尽义务。

回答(4):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