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问题,高分求解,请懂的朋友帮忙解答下!非常感谢!

2024-11-22 05: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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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如果还建的时候已经结婚,那么这套房子会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财产有继承性质,取证证明则相当重要;
第二,其实结婚就是一个相互信任的结合;当然从最坏的角度考虑也是可以理解:你可以考虑婚前财产公证,由相关公证机关对你现有财产进行公证,即证明你婚前就有这些财产;或者双方订立财产协议,这种方法有点伤双方感情,但是先小人后君子也是可以理解的;
第三,你还可以还建的时候把房产证写成你父母的名字,作为你父母的财产,那么此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话,你是独占的(只有一个女儿)。

回答(2):

1、如果拆迁还建时,你女儿已经结婚,需要保留当时拆迁还房的证据,否则婚后取得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现在还未结婚,也未取得房产证。拆迁时,由女儿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及还房协议,但父母可以与子女签订协议,约定该房屋属于对女儿个人的赠与,不属于赠与夫妻双方,并保留父母永久居住权。
按你陈述情况,该房屋属于你女儿婚前个人财产,但必须保留相关证明及协议,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回答(3):

拆迁还建的房子应该属于婚前财产。保管好相关手续。如果担心可婚前约定好,也就是写个说明,说清那套还迁房是女方婚前财产,让男方签字。或者房本写你父母的名字,当然这个可能有费用。

回答(4):

算女方的个人财产。房子是父母对女儿的赠予,是个人财产,拆迁还建也不影响

回答(5):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前协议不仅要签,还要去律师事务所去做公证,这样才可以产生法律效率